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业养殖项目免增值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业养殖项目免增值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林行业也可以免增值税和其他税种吗?
符合条件的农林行业可以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国家对养猪业在税收上有什么优惠政策?
养殖单位应在国税部门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范围。你自己养殖的部分要和回收农户的部分分开核算,自己养殖的免税,回收农户的不免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规定一、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49号)的规定,暂免企业所得税:(一)经过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查认定为重点龙头企业;(二)生产经营期间符合《农业生产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三)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并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业养殖项目免增值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业养殖项目免增值税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